一生文学 - 耽美小说 -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70

分卷阅读170

    ,铁匠拿去很快便能用。

沈歌闻言将铁块交给铁匠,铁匠用长铁钳夹起初步处理好的铁块也不耽搁,直接夹到另一边的砧板上,示意旁边两个学徒上来,而后举起大铁锤便开始捶打。

相比起荀飞光他们,铁匠动作更为熟练,利落。绵软的铁块在他与他的学徒手下很快就被展平拉长,初步呈现出枪头的形状。

再击打几下,枪头便大致做出来了,剩下的要等枪头冷却过后,再慢慢进行细微的调整,而后开刃。

棚子里又热又闷,沈歌他们看了一会儿就不再看,转身走了出去。

“如何?”沈歌面上含笑,灵动的双眼看向荀飞光与韶信两人。

“很好。”荀飞光眸中含着赞叹,喟叹道:“我从未想到清凌卫们还有打铁的本事。”

“这种事情并不难,有人教一教就会了。”沈歌道,“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如此,有师父在,稍微一教便能上手。想我们这打铁,兵丁参与进来后,原本一个月只能制作出四十个枪头,现今一个月制作三百来个枪头都不在话下。”

“品质如何?”

“与先前相差无几,甚至杂质更少,品质更好一些。”沈歌说着带他们去看成品。

荀三早些日子抵达,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,有他的配合,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,就如这批军械一般,沈歌吩咐一声,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,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。

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,上好的硬木棍,早就被做出来了,打磨抛光好后上油,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。

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,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,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,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。

韶信拿着长枪耍了个枪花,兴致上来,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,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,动作停下来时,长枪犹在颤动,威势不减。

“好!”沈歌眼睛一亮,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,“韶大哥,你再看看这杆枪,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。”

“嗯?”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,面上有些疑惑。

荀飞光先发现端倪,接过来仔细看,问,“这两杆枪差不多?”

沈歌连连点头,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,乃至手感都差不多。

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,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,比较好做品控,废枪也少。

“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,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,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,自然差不多。”

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,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,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。

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,“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,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,分工来做。”

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,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,如种地,倘若有人专门除草,有人专门播种,有人专门施肥,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,动作自然会快得多,合作起来,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。

沈歌点头,“是,不仅长枪能这般做,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。”

夫夫俩对视一眼,都想到一块去了,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。

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,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。

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,五人一组,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。

这么多将士,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,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,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。

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,荀飞光亦深以为然。

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,莫说大燕,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。

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,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,像甚负重跑,拉练,林地生存,水中训练,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,花样之丰富,整个大燕无军能及。

在这般洗礼之下,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,从上到下,都有一股“奇”所在,两两对战之下,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,奇计百出,哪怕荀飞光见到,偶尔都会叹一声。

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,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,悍勇异常,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。

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,经过不下十种训练,被坑过无数次,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,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。

这么一来,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,更令人头疼,战力也直线上升。

很明显,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,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,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,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。

此次以战代练,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。

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,尤其这里乃是南关,周围蛮夷,洋夷无数,占山的土匪也不少,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,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,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。

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。

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不同,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,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,这些土匪凶残蛮狠,烧杀掳掠,无恶不作。

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,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。

南关府有商队往来,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,直接打劫,不劳而获。往年南关人少,驻扎的兵丁不多,官员们本身就怕死,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。

多年放纵之下,南关府的土匪成了气候,土匪横行甚至成为南关的民风,南匪的名声早已传遍整个大燕。

清凌卫有兵有粮,需要锤炼,正好拿这帮土匪练手。

荀飞光毫不犹豫便同意沈歌的想法。

一来这帮土匪盘踞这片土地多年,百姓深受其害,荀飞光身为一方长官自然要庇佑一方。二来则是这帮土匪再怎么蛮横也是庄稼人出身,受过的训练有限,武器更不必提,不会是正规军的对手。

荀飞光虽欲手下兵丁得到训练,但也不会叫他们去送死,能最大程度的降低伤亡最好不过。

从土匪身上炼器,先找一找战斗的感觉,慢慢进步道对付洋夷,对付倭寇,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。

此次出兵,荀飞光与沈歌都不会在第一线,甚至韶信也只带过几次,大部分时候,出去练兵主要由千夫长既几名裹刀将军带队,偶尔也会由百夫长们带队。

这边的土匪多归多,但规模都不是很大,往往要百夫长带领麾下便能将土匪一锅端。

多来几次,哪些小将领有指挥才能,哪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