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文学 - 耽美小说 - 带着淘宝去古代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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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认真说道,超载这种事可不能从他做起。

用牛车载人赚钱这种事以前肯定不是没人想到,这是一般人家里有牛车的少之又少,在陆家村也只有陆大伯和村长家里有,这两家都不是爱钻研的,自然不会想到做这个生意。

“我觉得这生意挺好,”陆有地突然开口,“爹,不如让我去拉吧,就说媳妇要生了,给小孩赚点钱,也算是有个说法,反正我们也不强迫乡亲们。”

“行,你去比较好,我这老脸还是拉不下来,你比我合适。”陆大伯立刻有了决断。

陆斯羽哭笑不得,他说呢,这有钱赚的事大伯怎么会不干,敢情是怕丢脸。

说完了载人赚钱的话题,陆斯羽回到原来的位置坐稳,刚一抬眸就跟庄锦寒的双眼对上。

他眨眨眼:“怎么了?”

“你比我想象中要聪明许多。”庄锦寒认真说道。

“不过是大家都能想得到的点子,只是之前没有人做而已。”陆斯羽轻快地说道,完全不怕被怀疑,毕竟他又不是造出了汽车。

第21章黄豆排骨

陆斯羽父母双亡的事在庄锦寒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子,到了陆家村之后,他就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,就当做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不过在之后庄锦寒知道陆斯羽下面还有三个弟妹的时候,他又一次被震惊到了,毕竟陆斯羽在他眼里也还是小孩一个,竟然还要带三个孩子,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象的。

而庄锦寒的到来也为陆家村增加了一个话题,大家纷纷表示不愧是秀才家的孩子,竟然能跟这么厉害的人成为朋友。

好在陆家村的人也只是悄悄八卦,这些话并没有传到庄锦寒耳里。

陆斯羽回了家就把那一大袋黄豆全部浸泡了起来,这也是他这趟去镇上的目的,不过想到庄锦寒这个客人,他又取出了一部分黄豆,正好这几天村里在杀猪,他又去称了几斤排骨。

这个时候的猪rou可比现代贵得多,不过好在村里人最爱的还是肥rou,所以排骨的价格相对而言还稍微低一些。

陆斯羽本来也没打算热情招待,但是看到屋子里那件衣服,他还是买了排骨,也算是好好招待了庄锦寒。

他打算做黄豆排骨,可是在切排骨的时候他又遇了难,不为别的,因为自己力气太小,实在是切不动。

“我来吧。”庄锦寒一早就站在一旁,这位大少爷原本是打算袖手旁观,可是看到陆斯羽笨拙地切着排骨,还切不动,终于忍不住上前。

陆斯羽看着他,庄锦寒的身形绝对属于消瘦类,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力气的人,他忍不住问:“你行吗?”

“怎么不行,跟你这个小屁孩比我的力气估计要比你大十倍。”庄锦寒随意说道,吊儿郎当的模样完全看不出哪里温文尔雅。

陆斯羽:妈蛋,你怎么不装了,继续装啊!!!

与此同时,庄锦寒一刀下去,已经将排骨切成了两半。

陆斯羽微笑:“庄哥果然厉害,那就麻烦你再多切几刀吧,切小一点。”

现成的劳动力,不用白不用。

庄锦寒说自己力气大果然也不是瞎说,之前陆斯羽用尽力气也切不断的排骨在他手里像是变成了软骨,切下去完全不费力气。

不一会儿,一堆排骨全都切好了。

“谢谢庄哥了,接下来我来吧。”陆斯羽笑着说道,接过庄锦寒手里的刀,然后用清水把排骨洗干净。

“月月,烧火。”

“好的,大哥。”陆斯月连忙过来,眼神悄悄看向庄锦寒,眼神中带着一些敌意。

小孩不会掩饰情绪,庄锦寒自然很容易察觉到了陆斯月的敌意,心里有些莫名其妙。

陆斯羽挡在两人中间,低声道:“月月去烧火吧。”

“嗯。”陆斯月点头,坐在灶头后面开始生火。

这个活她已经做了很多次,所以这时也是轻车熟路,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在发泄,她的动作要比以往粗暴很多。

火升起来,很快锅里的水就热了。

陆斯羽还是照着以往的习惯,把排骨先用热水过滤一下,然后再把排骨取出,换水。

黄豆排骨其实是一道比价容易的菜,只是眼下食材不全,他也只能随便做一做,加的调料也就是盐和酱油,再没有多余的调料,但即使如此,没过多久屋里就出现了rou的香气。

陆斯云从外面跑进来:“大哥,好香啊~~”

陆斯羽微笑:“今天给大家改善一下伙食,所以特意做了一道黄豆炖排骨。”

“排骨?”陆斯云猛地抬头,“大哥,今天有rou吃吗?”

“嗯。”陆斯羽点头。

“大哥,云云可以不吃rou的。”陆斯云年纪虽然还小,可以知道家里的环境不好,特别是爹娘去世之后,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话题,也知道现在家里全靠陆斯羽撑着,所以他一直告诉自己绝对不能任性。

陆斯羽愣了一下,随即很快知道了陆斯云的意思,摸摸他的头:“没事,大哥有钱,而且只是偶尔吃一顿,以后我们还要天天吃呢,可不能吃腻了。”

“怎么可能吃腻,那可是rou啊。”陆斯云嘟囔着,鼻子一动一动,显然也是在闻着锅里的rou香。

一旁的庄锦寒听到这里,总算是猜到了陆斯月对他的敌意来自哪里,大概是觉得自己的到来让家里破费,所以不喜欢看到他。

然而在庄锦寒眼里,陆斯羽绝对是一个会享受的人,虽然不知道这个念头来自哪里,但他就是这么觉得。

排骨这点钱在他眼里不过是小钱,他虽是来蹭饭吃的,却也不会没脸没皮,想着等回去之前拿些钱出来,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。

炖排骨是比较费时间的,也不需要太过处理,几人就站在一旁,闻着锅里飘出来的香气。

庄锦寒吃过许多好吃的,可是也没想到只是普普通通的黄豆炖排骨就勾起了他的馋虫,肚子更是咕噜噜直叫,恨不得立即开动,这样的反应不禁让他暗忖难道真的是太饿了?

许久,陆斯羽掀开锅盖,用筷子夹了一筷排骨,在嘴边吹了一会儿:“乐乐来,自己用手拿着。”

自从陆斯羽到来之后,他就一直在培养三个小孩吃饭前洗手的习惯,今天排骨的香气已经飘了这么久,站在旁边的两个小的自然早就洗好了手,只等什么时候开吃,所以他让乐乐用手接排骨的时候也不怕他的手太脏。

陆斯乐一块,陆斯云一块,他又招呼陆斯月去洗手,又给了她一块。

也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都是一样吃的,可是站在灶头旁吃就是比端上餐桌要美味。

陆斯羽在盆里装了冷水,又从灶头中间的小锅里舀出热水匀了一下:“庄哥你先洗个手,我再给你。”

庄锦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