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文学 - 言情小说 - 带着空间快穿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52

分卷阅读152

    北齐这边过得很好,并没有什么要求,只希望北齐和宋国能够长长久久的和睦相处,宜芳就满足了。”

    对于这个回答,李皇后只轻轻一笑,然后吩咐左右赐了沈凌一盘产自宋国的一种鲜果。

    沈凌也不指望李皇后能做什么回答,她那样说的意思不过是提醒北齐,希望北齐不要忘记之前签下的合约,两国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和平。

    沈凌因着惊鸿舞在芙蓉宴上一举成名以后,四方馆内来探访她的人逐渐多了起来,其中多是参加芙蓉宴的贵族少女,她们往往三三两两结伴前来,所说的也无非是沈凌所跳的惊鸿舞。

    沈凌有问必答,只要有人真心求教,她便倾囊相授,不出两个月,惊鸿舞便在北齐的上流社会流行了起来,而且流行到若哪个贵族少女没有听过惊鸿舞的大名,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的地步。

    就在邺城的贵族少女们陷入学习惊鸿舞的热潮中时,太子高桢与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。

    七月份正是北齐一年中最热的时候,往常到了这个月份,北齐的贵族们都会前往北边的草原去避暑,如今为了两人的婚礼能够在宽敞的宫里举行,北齐皇帝只得将去草原的行程往后推了半个月。

    幸好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下了大雨,天气很是凉爽,虽然天空仍然阴云密布,但是参加婚礼的众人心情却还不错,一边议论着邺城最新的八卦,一边品尝婚宴上的美食。

    沈凌可就没有那么惬意了。

    婚礼是依照北齐这边的风俗举行的,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头饰,上面镶嵌着各种宝石,还要戴长长的银耳坠,耳坠的末端位置已经垂到沈凌的肩上。

    沈凌走动的时候尽可能的小心,免得耳坠晃动起来的时候甩到自己脸上。

    婚宴上,高桢提着银壶走在前面,给参加婚姻的人们敬酒。

    沈凌跟在后面手捧银碗,笑得脸都酸了。

    好容易婚宴结束,沈凌送走最后一拨众人,便跟着高桢回了宫里为他们准备的新房。

    高桢一晚上喝了不少酒,北齐皇帝膝下只有三个皇子,所以能给他挡酒的兄弟不多,那些北齐贵族又没有那么多尊卑讲究,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后倒床就睡了。

    沈凌将头饰和耳坠、手镯都摘下来以后,又泡了一个热水澡,方才上床睡觉。

    第二天黎明,沈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,便梦见一头小猪使劲的往自己的怀里拱,她下意识的推了推小猪,但那小猪力气很大,怎么也推不开,然后沈凌就醒了。

    醒来以后,沈凌才知道,那头小猪原来是高桢。

    沈凌因为高桢喝酒的缘故,悄悄背过去咽了一粒避孕药。

    半个时辰以后,天色完全大亮,沈凌也被折腾的睡意全无。

    高桢还在耳边兴致勃勃的跟她谈论半个月以后到草原的种种活动,比如可以猎一只白狐给她做帽子,猎一只狼给她做褥子。

    沈凌带着微笑一一听着,心里想的却是,将来若真的到了草原,自己从未学过骑马怎么办。

    等沈凌将自己心里的这个难题抛给高桢时,高桢拍着胸脯道:“这有什么,一切交给我就是。”

    两人从宫里出来回到太子府以后,高桢就命人找来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教沈凌骑马。

    沈凌对骑马一直没有什么兴趣是因为觉得这项运动有些危险,但是当她换上一身骑装,由高桢在背后做依仗,纵马在府里的马场驰骋时,忽然觉得骑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。

    高桢将骑马的注意事项一一告诉她以后,便松开她下了马,让她自己试着骑上一圈。沈凌仗着有武艺在身,放开胆子骑了一圈,越骑越顺手,不到半天的时候就差不多学会了。

    沈凌学会骑马的第三天,北齐皇帝便率众人朝着草原进发。

    据高桢说,他们选择在草原避暑,一是那里气候比较凉爽,二是方便狩猎。所以他们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时候才会启程回京都邺城。高桢的话给沈凌提了个醒,所以沈凌走时不仅带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,而且还带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锦被。

    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个月,才到达他们的目的地,乌兰草原。

    沈凌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,他们所住的帐篷已经搭好了。

    高桢和她作为北齐的太子和太子妃,所住的帐篷自然是宽敞舒适。

    不仅有客厅,卧室,还有专门洗漱的净室。

    沈凌这里刚刚洗去一身的风尘,还未休息,外面的角声就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沈凌路上已经听惯,这是在提醒众人宴会已经开始。

    赶了这么多天的路,沈凌只想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,但是作为北齐的太子妃,这样的场合她却不能不出席。

    沈凌无奈的叹口气,命人给她随便梳了一个发髻,拣了支玉簪子插上,又换上北齐这边宽大的衣袍,方才朝着宴会的地点而去。

    第107章

    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, 因为几天前刚下过一场雨, 空气中浮动着清新的草木气息。

    沈凌骑着一匹黄骠马,一边欣赏草原上的风景一边不时弯腰采摘一些野花。这些野花经过她的巧手一摆弄,一个漂亮的花环就编好了。

    沈凌将花环戴在头上, 享受着难得的清静时光。高桢和他的两个兄弟狩猎去了,若兰几个在帐篷里忙活着用白狐狸皮缝制帽子,唯独她找不到事做,便自己一个人出来骑马散心。

    沈凌纵马驰骋了一会儿, 周围的草丛越来越茂盛,有的差不多有一米来高,远远望去就像是玉米地一样严严实实的挡在眼前。

    走近去就发现, 在一处草丛之上,有两根腰带被随意扔在那里。

    沈凌一阵脸热,这是草原上的一个风俗,若是见到有这样的标志物出现, 那么路过者最好远远的避开去, 要不然撞破人家的好事,性情暴躁一点的直接就动手了。

    沈凌正想转身离去, 原来在不远处啃食青草的两匹马突然跑了过来。沈凌一眼就认出其中一匹正是北齐皇帝所骑的那一匹胭脂雪,因其全身赤红只在头上有一簇白毛而得名。

    撞到人家的好事本来就让沈凌不好意思了,何况是自己公公的好事, 沈凌赶紧牵着缰绳离去,纵马跑出去好长时间才觉得心跳声慢慢平复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正准备沿着原路返回,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, 当先一人正是高桢,他后面跟着高柘、高棋两个兄弟,三人带着一大帮子人正在追赶一只白狐。

    那白狐看上去灵活的很,不时从众人的包围中找出空隙趁机逃脱,渐渐往沈凌这边而来。

    沈凌正要上前阻止他们继续前进,高桢已一眼看见了她,忙喊道:“宜芳,快闪开!”

    沈凌还未来得及说出话,白狐已经朝着东北方向窜去,众人先后打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