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文学 - 都市小说 - 我的1995小农庄在线阅读 - 第一百五十二章 虎头

第一百五十二章 虎头

    不过进山打猎这种事,各村都有自家的看家本事和套路,通常情况下,两个村子的猎户即使碰巧遇到,也是不一块走的。

    就是今天情况比较特殊,入了秋天气不好,天阴沉沉的,有点要下雨的意思,走一块也好有个照应。

    众人聊了几句,互相认识了一下。

    陈凌他们才知道,这几个猎户,算是跟王立献的老丈人是一家。

    尤其带头的老汉,叫刘广利,瘦长脸,酒糟鼻,大眼睛,肤色黑红,穿着破破烂烂的羊皮袄,跟王立献的老丈人是堂兄弟。

    常年来往,和王立献非常亲近。

    这是个老猎户了。

    在这附近的几个村子里算是不大不小的名人。

    “富贵,你们几个走近点,过来看看,广利叔这才叫老跑山人哩,瞧瞧这家伙什,全乎不全乎……”

    王立献把陈凌几个叫到跟前,指着给他们看。

    就见刘广利他们除了猎枪和砍柴刀之外,还多了把匕首跟一杆三齿钢叉。

    用老跑山的黑话来讲,匕首叫“攮子”,三齿钢叉叫“掳子”或“钢掳子”,常备的猎刀叫“贴腕子”。

    都是进山后,用来防身和吃饭的家伙什。

    金门村农田少,属于真正的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。

    “掳子”在水上能叉鱼,进山能扎猎物,最为常用。

    毕竟猎枪也不是万能的,很多情况下,这些老辈子传下来的东西能救命。

    刘广利见他们小年轻好奇,便吸了吸酒糟鼻,扯着张破锣嗓子笑起来:“别看俺们这次进山收获不小,能猎到这头大野猪,拼死了三条好猎狗哩……”

    “娃娃们,别觉着有猎枪就啥都不怕,只带猎枪在山外边转转,打些小玩意儿还成,往深处走,啥都能遇见,要不做好准备,小命都有可能丢喽。”

    “像俺们这次,碰见野猪咧,要身上不带‘贴腕子’,也不背‘钢掳子’,光靠猎枪,那可搞不定。”

    《诸世大罗》

    野猪皮厚,猎枪打中了也不会当场死去。

    攻击力反而更猛。

    除非枪法好,一枪射中眼睛,打爆脑子。

    但那就不是一般猎户能办到的了,得让狙击手来。

    说完,刘广利又给他们看另外几个猎户身上背的瓶瓶罐罐。

    不仅有防蛇虫、治蛇虫咬伤的药粉,还有一些往猎刀和钢叉上涂的药膏,这药膏不一般,带有一定的毒性。

    是马钱子为主的药材制成。

    不仅能狩猎用,人受伤了也能用来消肿止痛。

    这样的药好处多,猎物被毒杀也照样能吃,人吃了身体不会出毛病。

    “哈哈,广利叔敞亮吧,啥都给你们看,给你们讲。”

    陈大志背着手,转过身笑道。

    “瞧你说的,这点东西有啥不能看?跑山这碗饭又不是啥金饭碗,苦得很哩,年轻娃娃们别指望靠这个养家,还是要努力上进,到山外去发展才有前途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以后啊,进山的越少那才越叫好哩,哪怕咱们这点老把式,捂在手里烂掉,失传了,只要娃娃们不再受苦,这就行。”

    众人没吭声,皆是认同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若非今年闹水灾,大家伙都穷得节衣缩食,年都快要过不好了,不然也不至于为生计跑进山里来,走这一遭。

    老猎户们聊得热闹。

    年轻的却有点耐不住性子,没办法,早晨就吃的水煮野山药,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。一伙子人就去准备晌午饭。

    两个村子凑一堆,人就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金门村的猎户不讲究这些,直说吃鱼就行。

    紧挨着溪边,鱼虾就是现成的,费不了多少工夫就能抓一大把。

    陈凌听说吃鱼,自然不能就简单的煮鱼汤。

    垒起来石头灶之后,又寻来一块光滑的石板,洗干净后用火烧热,就在上面熬兔子油,昨天野兔肚子里的,留下了些,另外他调料带了不少,正好能用来煎鱼。

    兔子油烧热。

    山鲶鱼,小麦穗,虾子摆上去。

    霎时间,滋啦一声,香味就飘出来了……

    这下野鸭子都省了。

    其实兔子油的味道不算多好,关键在于陈凌放的调料种类多,味道相当不错。

    这天的晌午饭,把众人吃了个肚圆。

    鱼虾吃完觉得不够就再去抓,大点的鱼还简单收拾一下,小鱼小虾根本不处理,直接放上去煎炸。

    金门村那些猎户,进山多日,哪吃过这么香的饭,一阵胡吃海塞,都是半生不熟的就进嘴了。

    直夸还是他们陈王庄的人会吃。

    “立献你们才进山第二天,就打到了这么些猎物,也不算少哩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不算少了,主要是这次带的狗好,灵得很,一撵就中,哈哈。”

    “哎哟,你这一说,倒忘了问你,你不说你们村的狗都没训过吗?咋都那么凶哩,好家伙,一个照面,把俺们带的这些调教好的撵山狗都给干趴下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广利叔你不知道,我说的狗灵,不是这些土狗,是那两个狗,看着没?又威风又壮实,有它们两个在,俺们村里的狗,就跟有狗王带着一样,碰到狼也敢上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指着陈凌身边趴着吃鱼的两只大狗说道。

    “啊?你说那两个大狗?有这么厉害?俺刚开始还以为是那个娃娃带的大洋狗哩。”

    刘广利有点懵,眼睛盯着黑娃和小金左瞧右看,也看不出啥门道来。

    “广利叔你也走眼了吧。这可不是洋狗,是咱们这儿正儿八经的虎头黄哩,没人训过,没人调教,照样厉害得很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笑着说道,指了指陈凌:“至于你说的这个娃娃,是俺俊才叔家的,叫陈富贵,你肯定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“陈富贵,俊才老哥的儿子,就是这娃?!不是说他……”

    刘广利瞪大眼,正好陈凌这时也看过来,才止住话头,冲他招了招手:“你真是俊才家的富贵?以前俺见过你啊,十几岁了,剃头剃了一半,哭的哇哇叫,死活不让你达再剃,夜里尿尿都得让你达打灯笼陪着,这……一眨眼长这么大了,见了面都认不得了啊。”

    “啊,是我啊,我爹是陈俊才,叔你以前还去过我家?”

    陈凌也有点发愣,对这老汉没一点印象。

    “嘿,你这娃,咋没去过,你达那年从山里回来……算了,你肯定不记得了。”

    刘广利瞪着眼睛说半截,又摇摇头,突然意识到那两年陈凌他爹刚没了媳妇,这小子没人管,正闹得厉害,索性不再去提。

    就转过话头:“你家这两只狗也是虎头黄么?看着不像啊。”

    陈凌也没深想,就点头应道:“是虎头黄,黄的纯黄,黑的纯黑,没半点其他杂色,不是虎头黄是啥?就是我喂食喂的好,它们长得太快了。”

    “喂的好也不应该啊,尤其这大黑狗,块头也太大了。能顶一般虎头黄两个半……”

    老汉蹙眉:“不过这黑狗方头大耳的模样确实像得很哩。”

    虎头黄产于三省交界的风雷镇,附近有一截秦岭古道贯穿而过,这里深山峻岭,林深茂密,山高路险,老年间土匪强人层出不穷,还有深山老林的野物时常跑下山,祸害牲口,伤人性命。

    所以这里的人家,挨家挨户饲养恶犬,用来看家护院,或者保护商队。

    经过长期的和豺、狼杂交,选育,形成了虎头黄这一特殊的犬种。

    虎头黄毛色光亮,方头大耳,额部宽厚,口方平齐,状如虎头,且最初的这种狗多为黄色毛发,因此而得名。

    这种狗四肢发达,足底厚实,脚趾弯钩适中,身形如狼,匀称而有力,不管是在山林之间还是在平地上,奔跑速度快,迅捷如风,耐力也强,天生就是捕猎的犬种,吼声粗厚如虎,令人望之生畏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这狗忠心护主,且通人性,不论贫富,只认一主,极好训养。

    不过也有缺点,就是护家护主寸步不让,容易发狂咬死人。

    “黑狗像,这黄狗不像,一点也不像,脑袋太窄,太瘦了点,它要不是冲你摇尾巴,就看这狗的这对眼睛,活脱脱像是一头狼。”

    刘广利上下左右来回的打量了一通,晃着脑袋直咂嘴。

    陈凌听了暗暗发笑,这老汉尽胡说八道,自家小金发狠的时候确实有点像狼,现在好端端的,只看模样,漂亮俊秀得很,哪里像狼了?

    这时陈大志夹着烟卷走过来道:“行了吧,广利叔,吃饱喝足,咱们也该干正经事了,你不说富贵家这狗不像虎头黄吗,待会儿让你见识见识,又聪明又凶狠,可比一般的虎头黄厉害多了。”

    王立献也说小金的本事强得很,一般虎头黄凶归凶,哪有号召狗群的本事。

    “好啊,俺就见识见识。虎头黄是天生的撵山狗,只要进了山,野鸡跟兔子别想跑掉,碰到野猪一只狗就敢上哩。俺们死的那三只狗里边,就有一只是虎头黄,养了五六年咧,俺当时在屙屎没注意野猪过来,为了护着俺,让野猪拱死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过那野猪也不好过。你们刚才都看到了,眼瞎了,肠肚子都流一地。”

    刘广利笑了笑,磕打两下烟袋锅子,缓缓站起来。

    “咔嚓。”

    天上一道惊雷闪过。

    把刚起身准备出发的众人吓了一大跳。

    “入了秋,怎么还打雷?”

    “二八月打雷,遍地是贼啊,这不是好兆头……”

    三个年纪大的脸色沉重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行啦,这时候打雷不是好兆头,今天不能再往深处走咧,再往里走,要是碰上夜里下大雨就不好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人算不如天算,今天就只能到这里了。”

    刘广利长叹一声,转过身来跟王立献、陈大志商量:“俺们过来的时候,西南边的磨盘岭上山洞不少,路不算远,要不一块凑合着窝在洞里过一夜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太好了!”

    大家一听,纷纷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有现成的避雨的地方,总比费力气挖要好。

    其实北面的山崖上,还有他们来的地方,也有避雨的地方,就是地势太低,距离河谷山峡很近,下雨之后不能过夜。

    “以前俺们就听说过,磨盘岭上的山窟窿多,老人说都是小鬼子们留下来的,为了挖矿坑、钻矿井,在山里住了好一阵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小鬼子们为了找矿、找石油,到处打洞,跟疯了一样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天上飘起了蒙蒙细雨,山溪溅起一朵朵小水花。

    众人不敢再耽搁,专心往西南大山的磨盘岭上赶。

    沿着山林一侧而行,听着渐渐变大的雨滴,密集得打落在树叶上,噼里啪啦的,鸟声虫鸣再也听不到了,只有清冷的雨声,伴随着阵阵秋风吹拂而来,打在人脸上。

    山中秋雨一味凉,雾洗老林七分黄。

    磨盘岭并不远,闷头走过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,这里山山相连,连绵相叠盘旋,犹如一方巨型的大磨盘,因此而得名,在这个山岭之中行走,要处处小心,有许多小鬼子打得矿洞矿井,每个井口基本上有四五人怀抱那么粗,直上直下,掉下去就上不来了。

    陈凌他们看到一个,离不远跺两下脚还有阵阵回音传出来,走过去看两眼,那幽深的矿井,令人两腿发软,心里发寒。

    不用多做提醒,每人就都小心翼翼起来。

    磨盘岭的山洞在是小鬼子们当年留下的,寻找矿产石油的时候,就地在半山腰挖的山洞,方便居住,陈凌他们冒着雨找到山洞,山洞有四个,距离不远,但是有一个已经被山石堵住了,长满了青苔和野蒿草。

    陈凌他们人多,就在剩下的三个里挑了个相对大一点的。

    这个山洞,洞口有块巨大的峻岩矗立着,洞口上尖下窄中间圆,人需要猫着腰才能进去,里面空间是比较大的,打着手电筒摸进黑黢黢的洞口,只觉得幽暗阴冷,山洞石壁的缝隙间是密不透风的苔藓,地下有各种野物的粪便,好在时间久了,变得干巴巴硬邦邦的,不然贸然走进这黑乎乎的洞里,肯定要踩一脚的屎。

    常年无人来,洞里味道不太好闻,众人很费了一番工夫,才清理干净。之后,陈凌就从包里抽出根火绳来回熏了熏,遮了遮异味。

    现在外面雨下得不小,山里气温降低,许多人已经能感觉到冷了,众人就准备找点干柴,把火堆生起来。

    先前两天是陈凌干得这个活儿,现在就轮到其他年轻小子了,一个个就冒着雨去林子里捡,半山腰往上,松柏不少,都是常年没人来的地方,地面上松针很厚,枯树枝也多得是,随便找就能抱一堆回来。

    现在也不过才下午三点多,陈凌瞧着外面天色已经黑下来了,秋雨清冷潮湿,群狗已没啥精力打闹,卧在人旁边,不住的打哈欠。

    等火堆升起来后,众人才有心思说话。

    秋天下雨后山里很冷,要是没有遮风挡雨的山洞,就是搭个帐篷升起火来,夜里也冷得打颤,根本睡不着。

    磨盘岭上有口山泉眼,几个小年轻刚去把野鸭子等东西在山泉边杀好收拾干净,打了锅水回来,就浑身打哆嗦,围着火堆不想挪屁股了。

    “献哥酒还剩着没?”

    陈凌烤着野鸭子,问了句。

    “放心,多着哩,就是立献没有,还有俺们带着,山里湿气重,不来点酒怎么行?”

    陈大志笑着回道,他剥好两条长虫和山老鼠,用陈凌带的调料腌上了,这是来磨盘岭的路上狗群逮来的,正好又能凑合一顿。

    “今天夜里每人喝点,咱们就指望富贵你给整点带劲的下酒菜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我这烤鸭肯定带劲,待会再搞一只混着长虫炖一锅热汤,暖暖身子,绝对舒坦,你们就瞧好吧。”

    现在三点多,距离刚吃过晌午饭不算太久,其实大伙儿肚里都不饿,但是遇到这样的天气,哪里都不能去,窝在山洞没事干,还不如摆弄点吃的,喝点小酒,早点休息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天色越来越黑了,凉风渐起,山洞昏黄的火光摇曳着。

    伴随着山洞内暖意升腾,喝完这顿酒的众人都迷迷糊糊的睡去。

    这时山外也已入夜,雨渐渐变小,停了下来,仔细去听,远处有阵阵狼嚎传来,距离近点的,还有阵阵“沙沙”的响动,以及“呦呦”的古怪叫声。

    陈凌突然惊醒,望向黑漆漆的洞口之外,他睡得很浅,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躲在暗中窥视,让他如芒刺背,格外的不适。

    “汪汪汪!汪汪!”不但陈凌察觉到不对劲儿,黑娃和小金也一骨碌爬起来,跑到洞口狂叫不止,对着漆黑的密林间龇牙咧嘴,发出示威性的吼叫。

    这下子,众人都狗叫声被惊醒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富贵?”

    “外面雨停了一会儿了,好像有东西摸过来。”

    陈凌拿着猎枪走到洞口,就见自家狗站在洞口前方,凶狠的盯着林间的一个方向。

    上次打狼之后,他训斥过两只狗,让它们遇到野物,不要轻易乱跑,这次它们显然记下了。

    并没有轻举妄动。

    但是陈凌走出洞口一瞧,却变了脸色,只见山林间到处是绿油油的眼睛,围在洞外的林子里,大概有四五十米的距离。

    王立献等人出来后,见到这场景也是脸色大变。

    “这是狼群?闻着咱们的味儿找过来了?”